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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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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8篇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1

2017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17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17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 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00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17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17〕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 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18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最高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14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17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7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 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 。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17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17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17〕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00多条。积极做好了路名牌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名牌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名牌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国家级“三城”创建工作大局。

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18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18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2

20年上半年,石宝乡民政办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主管部门帮助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观上积极努力,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努力为把石宝建设成一个富强,和谐的强乡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

党委政府对救助工作重视,以人为本,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调查核实后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一是1至6月共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79,救助困难户 32户;

二是发放大病医疗救助 14人、发放医疗救助金 3.6万元。

三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五保 24户,发放慰问物质,大米 24袋、食用油24桶、棉被28床、衣服40件。

四是做好低保户的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深入基层,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回复。能即时解决的就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认真调查核实,与村干部和相关单位进行协商之后给予解决;出现错误的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用在刀口上,1-6月份,我乡共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3户5人。我乡现有低保对象406户 、 702人,其中一类低保64人,二类低保226人、三类低保412人,人均每月104.2元。1-2季度共发放低保金439260元。低保工作方面,我们基本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好对申请对象实地入户调查工作,真正沉到了水底,工作做到家。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制定了我乡自然灾害救助应及预案和成立了应急救助组织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开展了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12日我乡安监站、民政办、林业站等相关站所入深石宝中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一幅,张贴宣传图5幅,由乡安监站长袁陈辉为学生授课防灾减灾知识。同时利用赶集日发放了300余份防灾减灾宣传传单。

三是开展灾情查看和灾情信息收集工作,发生灾情后,我民政办第一时间赶往受灾现场,查看灾情,了解情况,并将灾情上报民政局,对农房受损的及时拔打中华财产保险热线95585备案,并收集受灾户所需的资料办理财产理赔手续。让受灾群众及时得到理赔金。

四是认真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在发放救灾救济资金中,我们采取的是由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分配方案,下发分配文件,将资金分配到村,二是开展摸底调查,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公平、公证、公开形式发放。今年1-6月份共发放冬、春荒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万元。发放户数,发放衣服60件,30户 ,棉被40床,30户,确保了生活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水喝,维护了我乡社会稳定。

五是做好社救(60年代增减)人员工作,加强增减人员的动态管理,我乡共有增减人员七人,去年冬死亡1人。现有6个增减人员,为了使精减人员生活补助得到及时发放。我乡按照救灾股的要求及时收集他们资料,按规定时间上交到救灾股。

四、优抚工作

一是春节前,向每位优抚对象发放贺年卡表示慰问,向全乡的军属、退伍军人发放年画。并对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4户生活困难家庭户发放春节走访慰问金800元,对困难优抚对象在发放冬春荒生活困难救助时,优先给予按排考虑,今年1至6月份共解决生活困难优抚对象10户发放救助资金5000元。

二是撑握优抚对象死亡信息,及时向优抚股申报死亡对象,1-6月份我乡上报带病回乡军人死亡1人。

三是及时为生病住院的优抚对象办理医疗救助2人。

四是做好我乡杨司龙、杨振春二位烈士遗骨迁移怀化市陵园工作,完成了二位烈士家属和村委会迁移协议,为迁移后期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是加强涉军群体上访维稳工作,我石宝乡涉军群体当中有78年、79年参战退役军人、122团带病回乡军人、89330铁道兵、60岁以上退伍士兵等多个兵种,长期以来,涉军群体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长时间聚集上访,为了稳控这些涉军人员上访,开展上门走访、座谈、接访等开展劝访工作,使我乡涉军维稳工作得到稳控。

五、民间与老龄人工作

一是开展80岁以上高龄老人对象年审认定工作,20年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对象人,通过年审核查,清理高龄老人死亡人数人,申报新增高龄老人对象人,全乡20年现有符合高龄老人补贴对象人。

二是开展百岁老人申报工作,1-6月份我乡申报百岁老人1人。 三是开展失能、半失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摸底、申报工作,制定了一帮一结对帮扶方案,落实帮扶责任制,今年1-6月份我乡共申报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8人,解决贫困失能老年人后顾之忧 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六、基政工作

一是协助村委会抓好村务公开工作,1-6月份完成了全乡9个村1-2季度公开;

二是加强村委会组织管理,协助里龙村、双溪村抓好村民自治工作,制定了村民自治各项管理制度。有力推进了两村村民自治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新任女干部业务素质培训。推荐了桃建村村主任杨小元一名参加省二十六期女干部进修班培训。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政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创新社会管理先行区、普惠百姓民生幸福区”“三 区”目标,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两大主题,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攻坚”三个要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难点工作有所突破。

一、抓创新促普惠,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继市区在去年实施该项制度后,今年3月起,**市、**市建立起自然灾害保险制度,从而在大市范围内形成了覆盖全 市、城乡共享、理赔统一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区域无限制、理赔无差异、起保无先后的目标。城乡居民住房保险试点先行。作为全市**年民生工作六十项实事之 一,我市在**先行试点,探索建立低水平、广覆盖、普惠于民的城乡居民住房保险制度,现已形成试点方案。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全市。筹措100万元福 彩公益金,为全市134家养老机构参保,保险老人达1.3万人,上半年已受理保险诉求30起,完成理赔8起。同时,围绕政策解读、实际操作和风险规避等内 容,组织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专项培训,提升了养老机构对综合责任项目化运作保险的理解与掌握。“安康关爱”意外伤害保险全面推广。全市共有27万老人投 保,覆盖率超25%。

二、抓规范促服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作为全市首个社会事业bot建设项目,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经市政府批准正式签约。江阴 酒店式老年公寓、宜兴九如城等一批上亿元建设项目也全面进入土建阶段。至6月底,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500张。三是制定规范标准。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起 草《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居家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 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正在全市各地全面实施。四是优化床位结构。在保持养老床位数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护理康复类、养医结合型床位比例,破解养老 机构建设的结构性瓶颈。五是引入社会力量。

三、抓联动促优化,基层社会管理不断加强

接受民 政部专家组对我市“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中期评估,得到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继续推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 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社区服务需求与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对接。一是做强社区平台。推进新建小区建居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着力破解经济适用房、农 民安置房建居难点。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新建小区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提出新建小区建居、服务管理全覆盖,上半年,15个小区9个社居委已实现管理覆 盖。深化社区扁平化管理,立足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进一步深化分片包干机制,推广“六必访 ”先进经验,使分片包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社区服务管理更加贴近居民需求。二是“做活”社会组织。继续推进公益创投活动,加强xx年公益创投获选项 目的管理和督导及“十佳公益项目”的评选。

四、抓双拥促融合,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推进

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兵安置政策体系,出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进藏兵优抚安置有关政策的通知》,提高优待金标准;积极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 训率达到省定要求。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4

2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

统一制发了《xx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xx市xx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

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

通过培训和市中区、xx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

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

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

城乡低保分别按照《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

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5人,金额12xx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32户9174人、金额351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人、1121元。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5

20年上半年,民政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规范工作业务、提高服务水平为手段,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有力的推动了全旗民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规范。继20年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之后,今年,我旗又开展了城乡低保评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推行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工作和民主评议、评审听证制度的实施,全面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到全旗各嘎查村,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走访村民代表、查验评审资料等方式对低保评定工作按照低保户20%的比例逐村进行抽查,确保了城乡低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运作,在动态管理下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加大了对低保政策及低保评定程序的宣传力度,使低保评定工作家喻户晓,低保评定政策人人明白,群众对低保评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上半年,基本杜绝了城乡低保评定,低保金发放过程中的信访、举报、投诉等各类信访问题,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20年我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420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000人。城镇低保标准由20年的270元/人/月提高到20年的310元/人/月,补助水平由20年的252元/人/月提高到282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20年的1050元/人/年提高到20年的1909元/人/年,补助水平由20年的798元/人/年提高到990元/人/年。上半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086.3万元,农村牧区低保金1388.9万元。

(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孤儿抚育、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20年的1961元/年提高到2196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20年的2753元/年提高到3083元/年,孤儿集中抚育标准由20年700元/人/月提高到1060元/人/月,孤儿分散抚育标准由20年的500元/人/月提高到860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7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500元/人/月。上半年,对全旗1960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5万元,对46名孤儿发放孤儿抚育资金24.6万元。对316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60.5万元。采用打卡救助为主、现金救助为辅和按季度及时发放的办法,优化了医疗救助方式,减少资金运行风险,提高医疗救助频率,发挥了医疗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31.4万元,救助医疗对象1842人(次)。进一步完善精神病人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学、突发事件致贫和其他困难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应急性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流浪乞讨人员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及时护送或救助,保证流浪乞讨自愿受助对象及时、安全返回家乡,做到不滞留、不受冻、不挨饿。

(三)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旗的旱灾形势依然严峻,截至目前,全旗因旱受灾土地面积达到6.8万公顷,24.8

万农牧民受灾。同时,全旗五个苏木镇,12个嘎查村遭到风雹灾害的侵扰,风雹灾害共使4448户,13678人受灾,农业受灾面积70115亩,其中;绝收面积4380亩,造成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679.8万元。为了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和自然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运行机制建设,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开展了救灾资金审计工作,保证了救灾资金的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确保了全旗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防灾减灾”、“防震减灾”、“抗旱防汛”等大型宣传活动和避灾自救演练活动,提高了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完善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继去年投资近百万元完成烈士陵园的绿化工程后,今年,又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烈士陵园道路征地、整修和桥涵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将烈士陵园列入自治区级烈士纪念物保护设施;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4月2日,在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万众爱国情、清明节祭扫”活动。来自全旗的干部职工、中学师生、军警官兵代表共3500多人参加了祭扫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使全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服务更方便、更快捷;组织人员对全旗优抚对象档案进行规范清理,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烈士纪念物设施普查工作,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认真完成数据录入、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全部予以安。

(五)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完成了慈善总会、老龄办和社会福利中心机构设,人员编制落实,并已正常开展工作,拓宽了我旗在募筹善款、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社会福利和老年社会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以召开的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为契机,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嘎查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上半年,我旗主动协调区划部门,完成了边界联检任务,调解了边界纠纷一起和旗内边界纠纷一起,推动了“平安边界”建设;协调驻街驻社单位,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了社区文化内涵,营造了和谐社区氛围。鼓励支持各苏木镇积极探索农村牧区示范社区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开展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保证了清明节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民”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

(六)民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投资1620万元的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现已进入室内外装修阶段。二是投资360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投资150万元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现已进入后期装修阶段,预计8月底前交付使用。三是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实施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四是计划投资1260万元的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祥审,立项、征地、审批等工作正在进行。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民政资金投入不足,延误了个别民政项目的按期完成和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致使一些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时间性较强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

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推进民政民生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抚育、灾民救济、医疗救助、优抚安、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

二是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近期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福利中心运行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上级支持,完成福利中心运行的设备购工作,保证福利中心尽早投入使用。

三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在8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提高我旗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水平。

四是积极运作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使殡仪馆迁址新建立项、审批、征地等前期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6

一、以开展和谐企业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达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互利“双赢”、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休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学习贯彻落实全总-大会议精神,提高自身素质,为推动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工献。

四、圆满完成区委办、区府办下达的基层工会组建任务。

五、深入开展企业工会活力“6+1”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企业工会建设。

六、认真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继续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服务、指导、帮助街道工会中层组织建设,规范各中层机构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提高中层机构的活力。

篇5:20xx年个人工作计划

作为学校的 一名骨干教师,在欣喜之余也感到了自己身上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这新的一年里,我决心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起好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以课改为中心,以科研为导向,注重课堂常规教学,在学习中成长,在反思中进步。

计划一:

(一)预期目标

1、要不断的提高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积极的参加学校的各种竞赛和教研活动,不断的磨练自己。

2、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平时多读一些有关自己学科的最新前沿资料,注意收集,注意积累。用新课标的理念不断的充实自己。

3、加强和结对教师的交流和切磋,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引领作用,注重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二)现状分析

在教学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三)具体措施

1、在本学期里阅读教育理论的书籍,并写好读后感。

2、积极开展与本学科教师的手拉手活动,要有实效,积极进行研讨及反思,共同进步。

3、平日要多进行互相听课活动,交流思想,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在教学中,做到“三反思”:即实践前的反思,实践中的反思,实践后的反思。

5、在课堂中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创新一些适合学生的活动,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会学、乐学。

6、扎实落实备课组内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备课组与学校间各项工作,团结组内成员,加强备课组教育教学

7、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育理论和新课标学习,以学导行,以学促教,以学提升个人素质。

8、应用信息技术辅助课堂教学。要灵活、合理使用网上下载课件,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乐学。恰如其分的使用这种图文并茂的形式,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生产生强烈的学习欲望。

9、继续利用课余时间多读书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及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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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7

2021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保障基本民生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精准发力,提质增效,努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提质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被确定全省试点县,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高标准完成。

一、坚持以从严治党为导向,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用党建工作统领民政工作全局,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以党风促政风转作风。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民政工作的政治性和时代性。加强机关党建。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创新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庆七一、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在机关大楼院建设民政文化阵地,打造民政文化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正四风永不止步,继续深化两个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民政形象。抓好党建促脱贫。全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牵头联系蒋家桥胡坪村、砖塘镇长坝塘村、永昌村、双桥镇后南村、白地市镇白地市村扶贫工作,安排33名干部联系帮扶148户贫困户,联村帮扶成效显著。积极推进砖塘镇长坝塘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以脱贫攻坚为导向,民生兜底安全网越织越牢。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发挥民政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全力托起人民群众安全线、幸福线。一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个救助一批工程。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比重,编密织牢兜底安全网。截止到11月底为止,农村低保保障8544户15671人,其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对象4673户9005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3594户4275人,农村特困人员6429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社会救助兜底分类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三类实行兜底保障。全县一类对象747户1550人,全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320元;二类对象2194户4028人,差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210-240元;三类对象1717户3368人,差额享受农村低保金,每月150-180元。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残、重疾人员、按照条件要求参照单人户形式纳入农村低保,实行联合认定,保障1823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低保开展回头看,重点清理漏保、未按户施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强化动态管理。今年1-11月份,农村低保新增1438户2593人,退出1076户1882人,城市低保新增216户260人,退出1328户1611人。三是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农村低保标准32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05.1元/月,从今年7月份开始,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340元/月。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235人924.5万元,生活补贴5395人341.8万元,从今年元月份开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4992元/年,保障499名孤儿基本生活,孤儿生活费提高到950元/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3840元/年,超过国家贫困线标准3700元/年,实现两线有效融合。

三、坚持以固本强基为导向,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创新。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完善村(居)民议事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制度,建立了社区服务站,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全面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全县367个村(居)成立了红白喜事会,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积极将现有居委会申报为社区,逐个出台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方案,理顺社区管理职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步伐,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投入资金4020万元,新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67个,社区办公服务场所4个。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出版工作,推动成果转化利用。积极开展界线联检联审工作,完成原大米厂位置变更为祁东友阿商业广场命名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和利用,提高地名管理水平。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启动社会组织十百千示范工程,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示范性文本,规范登记程序。加快社会组织培养发展,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3个,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供给、发展特色产业和社区治理。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清理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改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以群众关切为导向,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改革创新手段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扎实推进风石堰镇杉木村七宝山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稳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整治,摸排整改住宅式墓地2座。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殡仪馆提质改造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县。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文明服务,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735对,离婚登记21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017证,完成全县婚姻档案历史数据补录133276对。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全县儿童之家挂牌率达到81%,做好73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18岁以上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26名孤儿纳入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26万元。举办全县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班,全面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开展夏季送清凉、冬日送温暖活动,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9人次,救治重度精神病患者180人次(其中暴力精神病人86人次)。提升慈善救助能力。加大慈善募捐力度,拓展慈善一日捐,全年募集慈善款物670万元,慈善一日捐546万元。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爱心扶贫,组织牵手圆梦、爱心成就梦想慈善助学捐赠活动,打造公益慈善品牌。加大慈善医疗救助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特大疾病困难户开展专项救助,全年救助困难群众3960人次,共发放慈善救助款物636万元。推进老区工作。及时拨付老区扶贫资金,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全力推进《祁东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工作。大力发展福彩事业。加强电脑彩票销售点的管理和服务,科学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活动,在玉合广场举办福彩公益行、走进祁东县福彩户外销售活动,全年共完成福彩销售4405万元。

五、坚持以巩固提高为导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全县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5家,民办养老床位达到2060张,床位数占全县养老床位总数的30%,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成为全省典范。全县养老床位总数798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2张。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100%,老年人责任保险100%。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特色产业+养老、社区养老、公建民营养老等养老发展模式。全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照标准全面开展排查,针对排查问题,集中力量整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加强关键节点、重要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今年7月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

六、坚持以转型发展为导向,民政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这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民政的主要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人事调整,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调动干部积极性。严格对标省市民政部门机构设置,对机关股室职能整合重组,成立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等股室,全面调整了局机关中层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配优配强民政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需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全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全县367个村(社区)设立兼职民生协理员,招聘社会工作者58名,开展民政社工人员及村(社区、居)级民生协理员岗前培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县殡仪馆提质改造及公益性公墓项目和鸟江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主体工程已经竣工,殡仪馆提质改造项目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预计年底前完工,鸟江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正在紧锣密鼓推进。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民政设施条件,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尊重感。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五个祁东作出积极贡献,具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完善精准救助信息平台,严格审批新增和续保对象,大力推进核对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继续完善低保家庭分类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定期开展复核,逐步提高保障对象的精准度和保障水平,制定支出型贫困收入扣减办法,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加强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加快推进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制定出台《祁东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民办机构养老和公办民营养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特色产业结合养老、日间照料养老、社区康复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规范管理,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县。建立三留守关爱保护体系,加快农村养老示范点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关爱保护、心理辅导、精神慰籍和社区救助服务。

三、努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推进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打击乱埋乱葬行为,加快推进殡仪馆殡仪提质改造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创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县。

四、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整合社区设置,积极将现有居委会申报为社区,加快城乡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设步伐,理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服务功能。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与管理,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建立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五、积极推进撤县设市区划调整。对照国务院设市标准,补齐短板指标,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联系衔接,力争启动申报程序。

六、加强民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项争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继续推进祁东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殡仪馆提质改造、鸟江镇区域性敬老院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加快白地市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步划。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衔接,积极争取步云桥镇敬老院立项,努力改善民政服务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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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工作总结计划篇8

2020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各级安全委员会、安全职能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深入调查整改隐患,有效确保民政服务的有序发展。一、工作发展情况(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服务和安全保障一直是我国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的重中之重。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讨论、上级民政部门和有关安全工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年初制定全州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与各服务机构签订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安排布局相同,重点听取、检查和强调安全服务,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民政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今年制定并发布了《西双版纳民政局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工作计划》、《西双版纳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工作措施,始终加强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以预防为主,进一步建立安全工作机制国家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建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访谈机制,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机构的主要责任。各服务机构结合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殡葬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实施了日常检查和月度综合调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提高安全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3)加强监督,对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深入调查整改国家民政局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月1日对国家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检查,不定期对县、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抽查。今年以来,县、市民政局和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并通知了检查(四)狠抓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举措1.全力实施疫情防控战役。及时制定民政养老、福利、救助、殡葬等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要求,争取将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到全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起信息传达上报渠道,全力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战役;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养老和儿童机构在1月底就全部实行封闭式运营管理,通过取消亲属探访、慰问演出和院内一切密切接触的文体娱乐活动,实行分餐送达,新接收入住对象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与企业协议采购食材物资,工作人员分组封闭式上班制等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将疫情隔离在机构外,并有条不紊开展消毒、体温检测、知识宣传、心理抚慰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有序进行。2.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印发《西双版纳州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转发《云南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今年投入10.5万元,对州救助管理站、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建设,积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投入近550万元,为勐养、普文、勐罕、勐腊、勐捧、易武6个农村敬老院修建了消防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栓、烟雾感应、喷淋等基础设施,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问题实现清零。牵头州卫健委、发改委、红十字会,对机关办公楼和救灾、红十字仓库进行了消防管道和设备的更新维护,签订管护协议,促进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消除。3.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印发《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养老机构按照规范和要求开展食堂卫生整治行动。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近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时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可能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强调严禁老人、儿童和救助对象私自加工食物、严禁机构食堂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制品和野生菌类、四季豆、东北油豆等等工作要求,严防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继续加大餐饮服务场所建设,投入150万元新建勐腊镇、易武镇农村敬老院食堂,改造勐捧镇敬老院食堂,进一步充实、维护餐饮服务设备,全州14个在运营养老机构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仓储、加工和留样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到严格规范执行。4.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情况摸排,全州18个养老机构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二是结合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养老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基本情况的全面深入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更新了民政服务机构监控系统,年内1个敬老院修建挡墙,3个养老机构修建围墙,6个敬老院加装防护栏,1个敬老院修建防涝沟渠,安全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民政机构的安全工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部分机构落实定期听取、定期研究等常规工作要求有待加强。(二)由于经费投入有限,大部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儿童之家的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还不符合要求,有待改造完善。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底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深入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大民生和首要职责,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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