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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7篇

工作总结写起来并不容易,需要实事求是表述个人完成情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一定要对之前的工作做一个工作总结,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7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1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2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钦北食药监食字〔20xx〕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xx年9月5日起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我所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食品安全法》、《钦州市钦北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围绕“三证”情况、设备设施、制度落实、食堂卫生、各种记录、规范操作等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期整改后向我所提交整改报告,然后我所将择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二、工作成效

在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5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填写《20xx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3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份。钦州市小董中学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的蔬菜由广西驰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配送,每日配送的蔬菜均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食堂做到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情况落实比较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大部分私立幼儿园的食堂为自己经营,食品加工人员更换频繁,导致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中发现8私立幼儿园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也没有及时更换。

2、部分幼儿园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多数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做晨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加强培训,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3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学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黔东南食药监办【20xx】10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局于9月x日--20日对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行动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高级中学3个,初级中学12个,学校食堂15家,中心小学4个,私立幼儿园12个,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进行。卫生监督员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部分学校存在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少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食品每餐留样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1家中学食堂、两家幼儿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128条,责令限期整改,此次学校卫生

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岑巩县高级中学、思旸中学、新兴中学、凯本中学、大有中学等学校根据此次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完成的差的学校有思瑞高级中学、平庄中学、天星小学。部分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管,不定期地对超市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可售商品的安全性。

(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有效。检查中看到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

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常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卫生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

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能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除职业中学因用餐学生少食堂停办外,各中学食堂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食堂,基本达到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所有学校都建立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有效的消除了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比上半年有了明显改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岑巩县卫生监督局20xx年x月x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4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及《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我局抽调执法人员于5月15日至16日,联合工商、质监、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一次学校食品安全(学校食堂)拉网式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车次。共检查了涉及全县19个乡镇41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现场检查过程中,制作现场检查笔录5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被检查单位下发了《xx县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交办单》8份,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学校食堂,分别对其校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学校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尽快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硬件显著改善。经过教育局和我局近三年的共同努力,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我县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绝大部分能做到功能间齐全、布局结构合理,流程合理,使用方便。

(二)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绝大多数学校食品卫生

管理机构健全,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经常亲自过问,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升高。在检查的41个学校食堂中,有35家学校食堂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二、各学校食堂检查具体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到位,做的较好的学校有:xx县第一中学、xx县特殊教育学校、xx县第五中学等11家;

工作情况良好的学校有:xx县第一小学等24家;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较差的学校有:xx县实验初级中学、xx县第六中学等6家。

具体情况详见《xx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一览表》。

三、食堂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对检查的41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中发现,总体上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较以前有很大的改观,尤其是各所学校在食堂的硬件投入等方面有所加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条件优于乡村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条件,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条件好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条件。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仍然存在着很多食品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现象较普遍。目前我县

现有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现象普遍,这些承包者大部分以营利为目的,供应的食品质量很难保证。同时在食堂的食品加工流程、卫生管理、物品存贮等环节存在较多问题,有着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议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领导层应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

(二)部分学校食堂持证服务意识淡薄。被检查的41所学校食堂中,有6所学校食堂未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三)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生熟食品及主副食存贮不分开;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不细等。

(四)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供应的食品留样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留样品种不齐;样品份量不足,没有达到200克;留样时间没有达到48小时以上;样品没有做到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样品上无标识、标时;记录不全,样品未冷藏留存等。

(五)部分学校餐饮具消毒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存在着消毒设施不完善,或有消毒设施不使用和不正常使用。个别学校食堂消毒工作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消毒知识,不能正确掌握消毒方法、消毒程序、消毒时间。

(六)少数学校对食堂环境卫生工作重视不够。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食堂内部苍蝇密度较高,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垃圾桶不加盖,墙壁、顶棚到处都有污迹等。

(七)少数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差。由于食堂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人员年龄偏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等问题。

四、今后工作措施

为切实强化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今后我局将积极与县教育局做好沟通协调,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学校管理层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重点加大对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检查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给予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三)监督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把食品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和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作为重点,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的食品流入校园。

(四)探索和建立健全反应灵敏、信息快捷、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新机制。与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我县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的全过程监管,方便快捷掌控学校食堂基本情况及从业人员管理状况,从而有效地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效率,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5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二、检查情况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6

为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目标

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县餐饮化保执法队队长杜增兵为组长、副队长许建维为副组长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各科科长组成。

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具体负责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强化检查

制定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督导检查阶段。对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的集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等,重点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面深入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县餐饮化保执法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

三、总结经验,保证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树立了学校食堂无小事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学校集体食堂的安全操作行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不姑息、不手软,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7家,提出整改意见6条,没收不合格食品45公斤,立案3起,罚款5500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篇7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强化各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加快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并于20xx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对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一、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总体情况。本辖区共有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99家,其中中小学食堂49家,幼儿园食堂50家。1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未能出示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法人变更未更换、原证已过期、未申请办理、达不到办证条件的,其中中小学14所,幼儿园3所。

二、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情况。此次检查共分二个组,一组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保化监督股股长xxx,成员xxx、xx;二组组长县教育局后勤办公室主任xxx,成员xxx、xxx;对各个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卫生安全状况,包括食堂环境卫生、原料来源、加工操作间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被查学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本次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在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局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30车次,检查99所学校及幼儿园,现场与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学校食堂安全目标责任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食堂卫生安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当场写出现场检查笔录69份,监督意见书99份,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餐饮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部分学校及幼儿园因原证过期或者负责人更换而没有及时更换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未按卫生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法律意识淡薄,为某些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留下重大隐患。

2、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留样品种不齐,样品份量不足200克,留样时间没有达到48小时以上,样品没有做到专用冰箱冷藏存放,少数幼儿园还存在有未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难为学校分解责任。

3、食堂基本卫生设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一是部分学校缺乏防蝇防尘设施、紫外线消毒设施、洗消保洁设施、冷藏设施等必要的卫生设施;二是各功能间分间布局与操作流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多数学校食堂无封闭的配餐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食品采购、验收台帐建立不全,食品库房摆放零乱。少部分学校库房物品摆放零乱,严重食杂不分,原材料落地堆放未离墙离地。部分学校食品采购台账存在缺项或者记录不及时情况,食品索证索票不完整,特别是幼儿园的食品采购台帐还有未记录的现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难查明事故原因。

五、下一步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密围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监管,积极研究与专项整治相关的政策措施,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完善我县学校卫生监督长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杜绝监管上的漏洞。尤其是针对上述问题,继续提高日常监督频次,严格落实责任。

2、强化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

3、与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在对学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相互通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管成效。

4、加大对农村学校卫生的监管力度和监督频次,督促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力争使农村学校卫生饮食不安全因素降至最低限度。

5、对各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学校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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