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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8篇

养成写心得体会的好习惯有助于我们写作能力的提升,不少人在经历有意义的事情后,都会认真写一份心得体会,28写作材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8篇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1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 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 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 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 适度增减 汲取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 学习感受。

一 [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颁布前,有 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此刻[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 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 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 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 [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 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 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 够密切,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 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 需批准合同 无权代理 越权订立 超越经营范围 免责条款 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 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 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 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 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 [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要害,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 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 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 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伤害国家利益以及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 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 得滥用民事权利伤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 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 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 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重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公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假如合同内容违反有 关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 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伤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 [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 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此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 [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变化。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 七个条文,但仅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及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谋虚伪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反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伤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复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 关合同可撤销 效力待定 部分性效力排除 担保从属性效力判断等相关条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 对合同效力灵便处理的缓冲地带,体现了 使合同尽可能有 效的立法目的。

三 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 逻辑调整 内容增减 条文表述等细节之处,笔者感受到了 相比原有 法律对合同无效情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体现了 激励交易 保护合同有 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晰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细节当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探究。[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复杂性,向我们努力呈此刻激励交易基础上效力问题的复杂性,提醒法律人不 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 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 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未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判断。

假如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规定变化的感受,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复杂。”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2

2020年,对于学习法律的广大干警来说,实现了学习法律的夙愿。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现实性的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按照上级组织工作安排以及法院干警学习《民法典》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目前正在进行原文学习,并积极参加《民法典》系列讲座,通过学习,收益匪浅。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习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3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身边到处有着科学的影子,它随时留在我们身边,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上的一些问题。可见,科学对我们还是挺重要的。有人可能会问:什么是科学?我想科学就是现在还没发现的,需要我们去发现、研究、探讨的吧。但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科学带给人们的帮助,人们怎么去发现它,利用它。其实科学就在我们的身边,只要我们留心去观察,我想你有可能是未来的“爱因斯坦”。

那是在暑期发生的,暑假期间天气特别炎热,连我家的小狗也常常吐着舌头,好像在说:“热死了,热死了……”由于天气的炎热,蚊子可要大显身手了。提起蚊子,没有哪个不憎恨它们,说它们是“吸血鬼”。是啊,每当傍晚,蚊子常常成群结队猖狂地向我们进攻,有的时候甚至会扰得我们整夜睡不好觉。这样的吸血鬼有谁不恨呢?可是说来也奇怪,我们对蚊子却有一种奇妙的感情。但你别误会,这种奇妙的感情绝不是喜爱蚊子,而是一种科学兴趣。据我了解蚊子的生活习性,发现它们的活动和天气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吧!在夏秋季节中,每当梅雨快要来临之前,蚊子异常活跃,正如人们常说:“今日蚊子叮人凶,一场梅雨靠得稳。”还有人常说:“七月半蚊子多一半,八月半蚊子少一半,九月半蚊子叮石球。”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蚊子对周围电场的变化是十分敏锐的。在一般情况下,周围空气是带负电的,云雨区是带正电的。当附近天空出现一个雷雨区域,并且逐渐向我移过来的时候,蚊子很快就感觉到周围电场的变化,因而雷雨很快要来到了,所以赶在雷雨之前拼命叮人吸血,使它的卵成熟,大雨一过,正好产卵。

人们的饮食也非常重要,如:在饭后不宜一杯茶,许多人有搁下饭碗就喝茶的习惯,其实这并不可取。因为刚吃过饭,胃内装满食物,胃液正在分泌,大量茶水入胃,会冲淡胃液,影响消化。同时,还加重了胃的负担,使腹压增加,对心脏也不利。美国佐治亚医学院的专家指出,饭后饮浓茶更为不利。因茶叶中含有咖啡因和鞣质,前者会兴奋神经,可引起失眠;后者与胃内食物中的蛋白质结合,会形成不易消化的凝固物质,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和吸收等等。

其时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我相信不久的将来科学会成为我们的必需品,每时每刻都会用到它。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这一要求深刻表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治国理政成效的重要方面。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从实践看,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都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才能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仅要考虑民法典规定,还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此同时,维护好民法典权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方能保证全社会缘法而行,实现法盛人和。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5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7

结合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学习[民法典]的情况,谈几点 学习体会:

一 意义重大,[民法典]为管理现代化提供有 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 以民为本,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同时,也被誉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它的诞生更推进了 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在中国法制具有 深刻的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 法治 公平 正义 安全 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 合同编 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 个人享有 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 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 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 所居”提供了 法律支撑;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 惩处性赔偿,可以有 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 高楼抛物致人伤害责任规则,强化了 有 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 力保护了 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私权,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 规范公权的作用,有 利于实现多层次 多维度的社会管理,为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 力的制度保障。

二 坚持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为民职责

“悠悠百姓事,两会总关情”。“人民至上”是贯穿今年全国两会的主线,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呈现了 39次,“民生”呈现了 _次,众多“热词”“新词”“暖心词”饱含着满满的民生温度,彰显着党和政府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我想,在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时,我们应该牢牢抓住“人民至上”这个根本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环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 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 伸张正义。人民至上,从来不 是一句空话,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我们需要将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为民职责与使命,比如:眼下,我们就需要用实际行动去答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

三 坚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发挥“要害少数”的作用

环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已成为了 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领导干部不 能仅仅满足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应充分了 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同时还应充分了 解法律立改废释的来龙去脉,深入理解国家管理的现状和形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结合我分管的公安 司法 城市管理 生态环境 交通运输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思维,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 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该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须履行 有 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决不 允许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 逐利违法 徇私枉法等行为。惟独 这样以身作则,才干更好发挥“要害少数”的作用。

中学家校活动心得体会篇8

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我们全世界的营养品,她能让我们不断长大,不断前进。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本好书,在我眼里《居里夫人》就是其中之一。

?居里夫人》的`作者是艾芙·居里,她是居里夫人的女儿,这本书是围绕居里夫人的一生来写的。

居里夫人全名叫玛丽亚·斯克罗多夫斯卡·居里,1867年11月7日出生在波罗华沙。她是法国的物理学家、化学家,作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研究放射性现象,发现雷和钋两种天然元素,人们亲切地称她“雷之母”,一生两次荣获诺贝尔奖。在研究雷的过程中,她和她的丈夫用了3年零9个月才从成吨的矿渣中提炼出0.1克雷。但在中年时期,居里夫人的丈夫皮埃尔·居里(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不幸丧生。作为杰出的科学家居里夫人有许多科学没有的社会影响,尤其作为是成功女性的先驱,所以她的典范激励许多的人。

在居里夫人辉煌的一生中,令我最感动的是1906年4月19日,皮埃尔·居里不幸被运货马车辗压致死,那个时候,居里夫人非常伤心,但他谢绝了法国政府的国家抚恤金。之后她依然奋不顾身地投入她所热爱的科学事业当中,我相信那个时候是居里夫人最痛苦的时候。

居里夫人的贡献远远不止这些,居里夫人告诉我们要有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之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她在困境中坚韧不拔,告诉我们不要面对困难就退缩;她视名声如浮云,金钱如粪土,这又告诉我们不要看重金钱和名誉。她的教育方式也很完美,她的大女儿琳达·居里也获得了诺贝尔奖。在她眼里,科学就是一切,为了科学他可以付出生命(居里夫人就是因为研究雷时患上了恶性贫血),居里夫人就是这样的“科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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