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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8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经历的深入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创新,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中的宝贵经验,能够指导我们的人生道路,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8篇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1

安全是每个人固有的意识,但对安全的范畴和重视程度理解不一。通过本部门的安全影像学习,曾有过的众多安全生产及火灾事故等都有浮现在脑海里,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是那么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会给当事的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通过学习培训安全知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能更加深刻地体会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与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既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联想到做为我们餐饮行业都应该加强那些方面的安全意识,怎么加强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以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操作演练,应做到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应本着防范大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恪守理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自己的一些经验一次次的违规操作,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不惜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也最终会为安全隐患埋下定时炸弹!一定要纠正这些麻痹大意的错误思想,对于安全方面不要留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安全不是口头上的承诺,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必须要从细节做起,严格重视到每一个环节链,应做到执行到人到位。规章制度不仅是让人学,让人记,更需要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总之,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觉悟上去,通过众多安全事故的惊醒,必要消除抵触消极违反松懈侥幸逞能等思想障碍,以增强我们安全意识的自觉性。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2

县教育局及公安局组织了全市中小学生安全负责同志为期3天的“校园安全培训”班,我对此次培训印像非常深刻,深觉肩上的责任进一步加重。在此,我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12·2重大煤气中毒事故以来,我校认真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精神,“提高自我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对家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此,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实绩与各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评估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提出要树立六种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克服四种疏理、坚持“四不放过”、营造“四讲”氛围。六种意识:即“大于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第一”意识、“防范”意识、“共管”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即防盗、防火、防震、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教育活动。确定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并举行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赛、作文比赛、安全教育讲座、安全专业知识竞赛等。

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克服四种心理,即“凑合”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粗疏心理;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甚至提出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营造“四讲”氛围,即利用横幅标语、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我校的每一个角落不流一处死角。

通过这些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办公室、安全计算机室、安全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学校严防细查、速改快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进行校园安全整改,覆盖了学校所有办公地点。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学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和谐、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建立各种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告和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自查范围》。

2、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是学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及时查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应及时妥善处理。对发生事故不上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总之,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五、突出学生安全重点,抓好学生安全管理

1、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勤值班,严格校规校纪,强调学生进入校园(包括节假日)不能骑车,学生进出校门时均有学生文明礼仪岗在校门口进行检查。

2、加强课间管理,课间、中午安排有一名值日教师到各班巡视,杜绝学生在课余时间滋生事端。

3、进一步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校外辅导员经常性的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及安全知识的教育。

4、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

5、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经常性的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讲座,教育全体师生注意交通安全。

6、加强对学生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

7、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总之,在学校要创设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工作。才能建立“平安、和谐校园”。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3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 工作 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 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 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 ”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4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

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5

六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的高度来认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我们将用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重要思想,为了长青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6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既增强了自己的防范意识,同时也提高了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同事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社会负责。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效益。

作为一名生产工作人员,深深的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此次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需要公司全员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2、提高思想认识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因此,公司全体员工要充分提高警示,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

3、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4、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排查活动。针对排查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操作规程中,作业人员需按技术标准进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员参与,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会有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7

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篇8

通过对安全消防培训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

以前感觉事故离自己很远,看过校园安全事故视频后,深深地震撼到了我。我仔细想想自己身边的事和以前自己的安全意识,回想起来感到后怕。安全意识应该是时时刻刻印在脑海里的,上班要注意,下班也要注意。过马路时停3秒,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无时无刻都要注意安全。

每一个孩子身后都有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身上都有着一份责任,每一个孩子都很重要。当所有人都有了很强的安全意识后,大家都能遵守纪律,这样才能保证安全教育教学。有了安全的保证后,我们的教学、工作效率都会更加稳定,才能为学校赢得荣誉、为自己保障安全、为家庭带来幸福。

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一定遵守教师岗位安全规章制度,不存在风险教学,努力工作,时时刻刻树立好自己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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