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作品中的主题和情感,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内容的思考和感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涵,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1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特别是我们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更喜欢。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的性格很勇敢在西游记里无论前面的妖魔鬼怪多么可怕,前面的路多么坎坷,他依然勇往直前永不退缩,所以我说孙悟空很勇敢。孙悟空性格还很高傲,有一段落写他的高傲。孙悟空在花果山竖起了一面齐天大圣的旗子直入云霄插到了灵霄宝殿玉皇大帝,命令太白金星搞定这个事情。太白金星和孙悟空腾云驾雾飞上了天宫,孙悟空先飞上了天宫庞、刘、苟、毕、张、邓、辛天丁在南天门阻拦孙悟空,要不是太白金星带孙悟空进天宫,如果孙悟空自己进去天宫,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都进不了。太白金星和孙悟空到灵霄宝殿,玉皇大帝给孙悟空一个小小的弼马温。之后孙悟空发现弼马温是养马的,孙悟空怒发冲冠。如不给当齐天大圣誓不罢休,所以我觉得孙悟空很高傲。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段落是打败牛魔王那一段落,牛魔王和孙悟空战了百十回合,终于孙悟空打赢了牛魔王,但牛魔王逃走了,牛魔王偷偷变成了猪八戒,骗了孙悟空手上芭蕉扇。牛魔王扇啊扇,但孙悟空动也不动,因为孙悟空在铁扇公主腹里变成一条虫,吃了定风丹所以扇也扇不动。然后牛魔王拿了太上老君的法宝,孙悟空打牛魔王,牛魔王一用法宝一下子金箍棒就给吸了,然后孙悟空飞上了天宫找哪吒、巨灵神```````来帮忙却依旧打不过牛魔王,最后是太上老君帮孙悟空打赢了牛魔王 。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真喜欢《西游记》我更加喜欢齐天大圣、斗战胜佛孙悟空,让我明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2
今日,我读了《格林童话》中渔夫和他的妻子,颇有感受。
渔夫和他的妻子住在海边的一个小屋里,渔夫每一天都得去做一件事,那就是钓鱼。
有一天,他钓到了一条神奇的鱼,因为他的妻子很贪心,所以她一向叫渔夫去到那条神奇的鱼变东西:第一次她要了一幢小楼;第二次她要了一座宫殿;第三次她要做国王;第四次她要做皇上;第五次她要做教皇,这些要求神奇的鱼都答应了。可是,最终她要做上帝,这个愿望可没有实现。
此刻我明白了贪心是做不好任何事情的!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3
我喜欢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己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该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后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大量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爸爸妈妈去买吧!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4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趣味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终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可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终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5
我向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推荐《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成功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智慧、机智勇敢的人,每次办案他都能从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关键,他的严密推理百发百中,令人佩服。他能和残暴的坏蛋斗智斗勇,把坏蛋抓捕归案。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小故事是《跳舞的人》、最刺激的是《五个橘核》、最恐怖的是《斑点带子案》、最神秘的是《红发会》…….
?福尔摩斯探案集》太好看太刺激了,我很喜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吗?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6
原来再美好的故事,最终也不过是悲伤散场。——题记
从来都不喜欢目送的感觉,因为目送到最后,只空留下孤单和落寞。我们这一生却总逃不了目送,目送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也与起点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一直很怀念小时的无拘无束,可是越长大,却觉得自己离快乐越来越远了,我和妈妈,就好像作者和她的儿子一样,中间隔了一扇紧闭的门,其实钥匙就在彼此手中,可谁都不愿先打开那扇门,不愿意先一步服软,就只能眼看着门关的越来越紧,钥匙也消失不见,只能目送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远。也许,等我们真正想往回走时,岁月却推着我们离开原点,注定无法相会。
仍记得那个下午,六月的阳光却显得有些萧瑟,似乎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终将告别小学的六年生活,我们背上书包,离开了校园,走向新的生活,班主任金老师斜倚着门,阳光柔柔的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悄然滋生的皱纹上,不知何时,她光洁的额头爬上了小小的细纹,咦,又是何时的白发爬上了她的乌丝,是啊,她已不再年轻,越来越多的同学离开了教室,没有回头,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却发现她仍在背后望着我,目光中带着不舍,还有无奈,平日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教室,此刻只剩下了她,一向严厉的她,上钩的嘴角在一墙奖状的映衬下有些落寞,两道目光却一直随着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在被人目送·
作者一直在目送着自己的儿子华安远去,她的父亲也与她越来越远,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她才明白,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注定追不上,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谓的缘分,只不过是渐行渐远罢了——就算缘分还在,最终却空留离开的结局,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等到离开才追悔莫及,才是最重要的。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7
读完《狼王梦》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原先爱也能够是悲惨的!
我记得小说中有这么一段"紫岚最爱黑仔,以为它长的最像黑桑,黑仔长的必须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母爱都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小说中描述的许多片段至今都令我难以忘记。这本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狗.猫.鼠的读后感100字篇8
媲美《追风筝的人》、《偷影子的人》的心灵治愈小说,在书店的我一下子产生了疑惑,到底是何方圣书,能够与曾经感动我的这两本书相提并论,爱屋及乌,也是好奇,使我进入了摆渡人的世界。 寻得一处安静的角落,地板上微微有点凉意,在这盛夏里,却恰到好处,只是地板终究比不上软垫,坐久了屁股上的两根骨头就该抗议了,就这样,不断更换着姿势,加上中途的解决生理需要,短短两个小时,我便把这本书看完了,用时短,却是迫切,书里的世界让我讶然和感慨。
书的开头是单亲女孩迪伦的日常,以及在那寻常的生活里透露出的不寻常,她联系上失联已久的爸爸,并即将坐上火车前往寻亲之路,慰藉多年来分离的相思之苦。在极度的喜悦与惴惴不安中,踏上了那一辆即将带她探索一段新旅程的火车。然而火车失事了,而巧的是,只有她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中失去了生命了,从此便遇上了带她前往另一个世界的摆渡人。作者很高明地设置了火车上的人物情景,其邻座是一个胖胖的女人加上一大堆的东西,这便为她的死亡奠定了可能的基础,或许她的唯一死亡与这脱不了关系。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想而已。我觉得小说就是应该不断地设置可能的剧情,让读者能够凭借自己的猜想参与建构那显而未显的剧情,这才是看小说的魅力。
摆渡人即将带她穿越生命的荒原,荒原的样子不过是自己内心的映射,而我(摆渡人)的存在也只是因为你的需要,似乎是我(摆渡人)来帮助你脱离苦海,走向一个宁静的永恒的世界,而小说的最后,我们才了然,他们之间是互相摆渡的关系,而成就他们的,是爱。
刚开始穿越荒原的几天,荒原上是层层叠叠的山峰,迪伦看不到别人,身边只有这个少年,他幻化的样子是吸引迪伦的样子,于他而言,这场旅途是任务,是他漫长的生命里一次平常的任务。在漫长的生涯中,他已经不记得当初的自己是怎样走上这一条路的,见过了太多各种各样的灵魂,也知道了太多关于每个灵魂的故事,他只想要安安静静、平平安安地完成任务。密密麻麻的本子上,记录的是他所摆渡过的灵魂,但本子上还有许多空白,不知何年才能到尽头。
而刚开始的迪伦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了,她以为少年只是带着她去逃生的。然而,在不断地荒原穿越后,她终于在荒原上的安全屋里知道了真相,也知道这荒原上隐藏着吸入魂魄的魔鬼。路漫漫长,与她相依为命的却只有这个少年,两人的心扉慢慢地打开了。在一次险些落入魔鬼之手的逃荒中,少年帮助了她逃离,而自己却被魔鬼抓入地下。在安全屋里她无助地哭泣,如果没有了少年,自己如何能穿越这个荒原,也是在离开了摆渡人后,她第一次看清了自己所处的这个荒原的秘密,人们在广袤的荒原里蠕动,生前的形体已经模糊不清了,而唯一光亮的是头上那一盏灯,那就是每个人的摆渡人。如果没有这一盏灯,自己的荒原将是黑暗一片,迪伦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荒原的景象不仅震惊了迪伦,也让我有所触动。是否我们的人生也如这荒原一般,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躲避着一个又一个的危险,从本质上讲,我们并非自己想的那么光鲜华丽,我总是想着,离开了所谓的人类社会的装饰,灵魂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篇文章很好地给了我这个问题的一个可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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