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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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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7篇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1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2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 [20xx]5 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 5 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 、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 5 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 20xx 年粮食收购量为 7468 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 、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 20xx 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 50 公斤 95 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3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理论培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xx市、xx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执法严格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xx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重抓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xx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存在问题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4

依据20xx年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xx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xx个,仓房xx座。

(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xxx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xxx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

(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xx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xx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xx万元,实际收到补贴xx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三、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xx月xx日至xx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四、早稻和中晚稻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xxx万市斤,其中早稻xx万市斤、中晚稻xx万市斤。

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次数)16次、出动人员(人次)68次,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其中责令改正(例数)1例,警告1例,

五、粮食供应监管工作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

(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六、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八、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5

_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及__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__〕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__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__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__〕190号)文成立由__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__粮食上市情况,于20__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__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__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__〕28号)文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__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

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__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__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__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6

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管体系,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推进粮食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和质检体系建设,加大查处涉粮案件处罚力度,努力打造法制粮食。现根据省粮食局2014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4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抓监管

根据国家局和省粮食局的要求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并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监管能力的提升。

(一)推进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参加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照评审细则,学习借鉴其他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和放心粮油工程的推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投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执法经费、执法装备,强化监管保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层级监督和指导,构建权责一致、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

(二)提升监管技术手段。推进库存粮食识别代码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实现粮食库存可追溯的动态监管。在省粮食局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移动执法,实现库存检查、工作日志、档案管理、诚信评价、案件处理的电子化。要加强企业监管住处的录入、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粮食经营者监管档案,工作日志要全部纳入执法系统,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重点端正检查理念、完善政策业务知识、增强责任纪律意识、提升监管实战技能,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监管实际需要,加强对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学习,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开展的相关业务的培训,市局也将组织一次业务培训。

(四)提高监管执法质量。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问题导向,对库存检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切实起到警示作用,增强震慑力度。规范案件工作程序,建立案件受理查办情况上报制度和案件通报机制,做好案件卷宗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保证办案进度和质量。

二、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

(一)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执行三个绝不允许,突出收购活动、收购资格等检点,综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检查。适时开展粮食收购、加工、运输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加大出库难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毗邻地区联动执法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对媒体有关粮食舆情的跟踪、研判,及时处理苗头性事件,及时受理涉粮投诉举报。

三、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

(一)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为主体,积极培育发展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商贸渠道,将放心粮油工程与万村千乡工程、成品粮应急供应网点、军粮供应网点相结合,加快网点建设步伐,使全市放心粮油店(柜)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二)完善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网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粮油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信誉。同时,积极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餐饮企业活动,使更多的消费者能够便利地购买到放心的粮油产

(三)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监管。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机构的优势,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点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坚决予以查处和摘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机制。

四、切实加强粮油库存监管

(一)扎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地方储备粮库存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推动地方储备规模和费用补贴落实到位。

(二)积极做好粮食库存监管工作。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处于历史高位,仓储压力突出,库存监管任务繁重。在做好常规例行检查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的核心任务,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必要时通过暗访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地方国有粮企业参与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加大,责任加重,各地要对政策性粮食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和举报查实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威慑力。

(三)增强库存检查效果。在检查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和通报粮食库存管理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粮食库存检查要着重从完善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式、突出问题整改、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入手,增加检查效果。

五、强化粮食企业信用监督管理

(一)落实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粮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长期规划、三年计划,深入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健全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诚信情况的完整数据库。对各辖市区数据库建立情况,市粮食局将定期进行通报、考核,推动企业信息及时、准确地更新。根据每个涉粮者规范经营的状况确定诚信等级和年度巡查频次,进行差别化监管。

(二)加强信用信息成果应用。在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加工等任务、申报各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等称号以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积极发挥信用信息成果作用,促进粮食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社会诚信环境明显优化。

六、加强质检体系建设

(一)启动质检机构省级挂牌工作。结合省局启动1440工程,对落实机构建制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以及拥有规定的检验场所、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符合条件的质检机构力争由省质检所认证挂牌。

(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根据省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稻谷、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在主要产粮区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收获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通过开展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及时掌握了收获粮食质量状况,从源头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三)开展入库粮食质量监测工作。加大对收购入库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力度,掌握当年入库粮食质量情况。对因异常气候、病虫害等造成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进入加工和口粮市场。

(四)开展放心粮油质量抽样检测。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检测经费不足的,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投入。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我市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勤勉敬业、创新争优要求,围绕三提升三服务主线,紧扣粮食安全监管主题,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自我加压开展自选动作,辖区粮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流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8次专项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夏粮收购检查、军粮专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检查、秋粮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对于军粮专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统计制度检查、秋粮收购检查,按照省局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一下4项活动:

1、重点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根据《河南省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x〕55号)精神,首先组织开展了县级督导企业自查和市级复查工作。对市级复查阶段发现的5个问题,我们制作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档案,落实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其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下达整改通报1份,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做好我市库存检查的同时,还参加了到三门峡、洛阳的省级复查,参加了到江西的国家级抽查,较好完成了国家局和省局交办的任务,收到国家局和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2、重点开展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自6月初收购预案启动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监管,特别注重疏堵结合。一方面,按照省局《关于规范粮食收购秩序做好20xx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公开透明,让售粮农民和经纪人卖明白粮。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市区包含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在内的所有收购库点进行全面检查,对5个县(市)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个体民营收购库点进行随机抽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89次,检查收购主体135个,参加检查人员329人次。另一方面,积极建言献策,通过争取政府支持,鼓励多元收购,利用各种信息和渠道,主动联系用粮企业与种粮大户对接,多途径助农卖粮。全市共完成夏粮收购51.28万吨,同比增长2.1%,未发生一例因卖粮难而越级上访或举报的案件。

3、重点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在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工作中,我们成立了由市粮食局牵头,农发行、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共同参加的政策性粮食出库联合监管机制,并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每月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排查,使我市出库监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及时受理、协调并化解纠纷,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升级,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全年累计挂拍成交出库100300吨,期间虽有波折,但经各方努力最终都按要求实现出库,辖区内全年未发生出库难问题。

4、重点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根据《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豫粮文〔20xx〕146号)精神,我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快整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综合交叉的方式,对辖区内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早谋划、早安排、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集中行动自8月24日启动以来,历经企业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普查、省级抽查和国家级抽查5个阶段,总体来看,全市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并能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在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方面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经整改或正在纠正。省粮食局副巡视员张聪智带队到我市督导检查时指出:平顶山探索出了县级检查全覆盖,地方粮食系统与中储粮系统交叉互查,市级抽查五必须(中储粮直属企业必查、省直粮食收储企业必查、民营粮食收储企业必查、库存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粮食收储企业必查、三方共管新增的粮食收储企业必查)等较好地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值得全省粮食系统学习。

具体来看,企业自查工作8月24日启动,8月31日完成,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635人,检查企业27家,库点61个,发现问题48个。县级普查工作9月1日开始,9月8日完成。期间共派出检查组6个,抽调检查人员53人,配合检查人员328人。共检查企业22家,库点55个,超过省定检查数量20个百分点,发现问题88个,目前已整改完毕。市级抽查工作9月11日启动,9月23日完成。期间共派出2个检查组,抽调检查人员18人,配合检查人员385人次,共检查企业及库点16家,抽查比例57%,发现问题16个,进行详细登记、分类汇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个,下发整改通报5份。通过压实责任、明确时限,细化分工、强化措施,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分别于9月27日至9月30日迎接了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抽查、10月13日至10月23日迎接了国家级有关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期间,我们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积极配合国家和省两级抽查组开展工作,协助抽查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集中行动抽查任务。11月至以来,我们还对辖区内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并同步开展了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推动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2016年,受新一轮机构改革等原因的影响,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县级粮食局机构撤并、队伍不稳、思想波动、工作下滑等问题较为突出,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思想顾虑较为普遍。为此,我们做了两项工作:

一是举办专题教育培训。下半年,我们组织举办了由各县(市)粮食局分管局长、监督检查科长、执法队长,及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系列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重温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剖析工作难点痛点问题、交流工作体会及内心疑虑,解读典型案例及执法程序,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二是组织现场观摩活动。11月份,我们在对辖区内大快严集中行动认真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粮食局、分管局长、监督检查科长,及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领导到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现场观摩库存管理工作,并安排直属库监管科、财务科、仓储科3位科长现场谈工作体会,讲大快严迎检心得,警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监督检查工作再动员、再提气、再鼓劲。

(三)积极探索尝试,有序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

近两年我市在粮食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对全市335家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人员状况、仓容状况、经营状况、设备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企业数据信息库和完整详尽的企业档案,按照不同性质、不同地域、有无案底和违规记录5个方面划分,完善等级评价标准,实施ygm/a+3模式跟踪评价,对不同等级企业在关注程度、检查频次、帮扶政策、库点审批等方面分级分类动态服务和监管,并以此为抓手有效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法经营。

在此基础上,指导舞钢、宝丰两县(市)先行先试,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舞钢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将国有粮食企业纳入守法诚信评价的范围,待取得工作经验,熟悉工作方法后,再推广至民营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户。根据日常检查处理结果,依照办法规定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划定等级。目前,划定a类企业10个,b类企业4个,暂无c类、d类企业2个。宝丰组织专人逐个到申报企业现场,对照评估标准逐项核对,目前共有守法诚信等级企业32家参加评级,其中a级28家、b级4家,暂无c级、d级企业,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粮食流通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是辖区内粮食行政执法力量普遍薄弱,体系建设不健全,存在三难现象,不适应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二是一些地方的同志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关键时刻不敢亮剑,存在三怕现象。三是监管思路和能力滞后,存在三不现象,与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不适应,与行政执法透明化、法制化不适应。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地克服和加以解决。

三、2018年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改革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找准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构建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监管体制,构建适应粮食市场特点和监管现代化的执法机制,推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粮食库存检查,坚决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看家本领。经过连续多年的实践探索,库存检查形成了一整套成型的制度和方法,在摸清家底、纠正违规、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要提前做好库存检查的组织领导、登统自查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自查工作要督促到位、认真严格,决不能走过场。二是要突出今年检查工作的重点。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地方储备粮食就是今年工作的重点。最低收购价粮,点多面广,粮食数量大,储存条件不同,储存企业性质差异也很大,个别地方隐患多,一定要认真检查。地方储备粮,根据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市、县两级都增加了不少,一定要监管到位。三是要强化检查措施,规范检查行为。理清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巡查督导力度,对违反粮食购销政策等问题,要结合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增强检查的威慑力。要严格库存检查工作纪律、财经纪律,防止检查人员出现廉政风险问题。

(二)扎实开展夏粮收购检查活动。坚持并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留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增强政策弹性,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形成合理比价关系,是保障小麦口粮绝对安全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提高认识,做到收购专项检查要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针对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全力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二是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针对当前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情况,严防查处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就地划转等转圈粮行为,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严肃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三是要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配合协调工商、物价部门做好收购市场检查,相邻县际间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同维护交界区域收购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对粮食经纪人收购行为的引导、管理和服务,督促粮食经纪人守法诚信经营。

(三)认真组织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目前,粮食库存叠创历史新高,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消化粮食库存的方案,逐步将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消化至合理水平。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去库存方案及规定,有效防范去库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销售出库监管,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扰出库、索要不合理费用,以及提报不实拍卖标的信息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厉打击出库难、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出库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和出库动态,提高形势判断和问题预见能力,提升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为合理消化粮食库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政策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不断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查办涉粮案件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内容。今年可能是我市涉粮案件多发频发期,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要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案件的查办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动真碰硬,敢于担当,办结案件要事实清楚,有根有据、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经得起检验。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媒体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抓早抓小抓经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查办、结案等工作程序,传导压力,发挥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实现查一个案子整顿一条线,查一个地方规范一大片。

(五)全面加快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快职能转变、强化依法管粮的新载体和新抓手。在去年试点先行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工作步伐,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建好粮食经营者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搭建全市统一的粮食行业信用据数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分级评价和分类监管,推动传统监管方式转变。

(六)进一步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行为。二是开展好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开展好地方储备粮和军粮的专项检查,确保粮食安全。

(七)认真开展市场监管改革年活动,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和依法管粮能力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一是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契机,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不足、经费和装备不够的问题,力求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二是推进执法重心向县级政府下移。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重心在基层,通过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示范单位创建、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善打硬仗的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三是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系统梳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分析涉粮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以及国家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真正做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过程规范、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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