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写出自己内心对这本书的感受, ,为了将我们内心的真实情感记录下来,可以写一篇读后感,以下是28写作材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10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1000字篇1
余华的小说好像都是以悲惨结尾,死是死,老的老。我看的小说里每一个主角运气都是那么背,那么惨的。
福贵一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可他年轻时偏偏不喜学习,爱赌把家产都败光,把父亲给气死,自己也从枝头被人打了下来,住到了茅草屋里。做着农活对着别人点头哈腰喊老爷,妻子也被城里开米行的岳父接回去。后来在抗战时期被抓去当壮丁,认识了春生,他们靠自己的脑子活了下来。抗战胜利后,占了福贵败掉的财产的人变成了地主被枪决了。福贵回到家里,从村口看见了女儿——凤霞,边上还带着个小男孩,才知道这是他儿子有庆。家珍回来了。再后来,有庆死了,凤霞嫁了。凤霞生孩子时难产死了,福贵那女婿——二喜在施工时被水泥板夹死了,家珍最后因为病,安静地死了。凤霞与二喜的孩子名叫苦根,也死了,五岁那年因为吃太多豆子撑死了。最后福贵的家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与一头老牛,孤独地活着。他悟出个道理:人存在这世间就是为了活着。
其实想想,如果福贵没把家财都输给别人,那么抗战后不出意外他是会成为地主而被枪决。如果他是个读书人,那么的时候他不单会被拷打,还会游街等。
福贵生命所剩的时间不多,他还是选择了活下去,竟还想到了自己死后要有人为他收尸。村里人都知道他要埋在村西,埋着他亲手下葬的亲人们的身边。我想,他是因为明白了,才那么坦然,死了就什么也没了。如果还没死,至少你还活着。
命运就像一把刀,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划到哪里,随时有可能把生活划得支离破碎。其实我有时觉得福贵为什么没有自杀?面对各种打击,他就不绝望,没有想自己就抛下一切,一了百了!他是怎样悲痛,彻骨地痛,他需要有多大的意志才能熬过那段时间,做到如此坦然地接受一切。
读后感1000字篇2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读后感1000字篇3
不厚的一本书,却隐隐飘着墨香,从文字间隙中流露出来的感动,让我为之感慨与震撼。
我曾无数次幻想追溯过去,也曾无数次畅想穿梭未来。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几封小小的信笺,竟然能在时空中自由穿梭,接替着写信者不同的心情,也承载着收信人复杂的酸甜苦辣。
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一个个迷途的困惑旅者,将自己心中的迷惑投入浪矢杂货店的牛奶箱中,等到的却是未来误入歧途的三名青年诚恳的回信。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汇,演绎出了截然不同的人生。
本来,买这本书只是为了解闷。当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呈现在眼前,漫不经心地翻开第一页,即“一见钟情”。这种从天而降的惊喜,使我几乎是一鼓作气地将全书的六个故事看完。这本书并不是推理小说,但更加扣人心弦,它在我心里深深地扎根,让我怀念所有被感动的时光。读过一句话:“比起声画,被书打动更让人幸福。”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那种只给自己感受的心灵触动,只让自己填涂的天马行空,真好。
事实上,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彼此都并不知道过去或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紧密相连。但我可以感受到,每一个认真写信作答的人,其实都是在拷问自己的内心。其实,无论你是什么人,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在人生的岔路口怎样选择,只要能够相信自己,努力坚持自己的梦想,顽强地活着,即使这一生并不会如何大红大紫,如何日进斗金,但至少,你获得了心灵上的幸福与满足。而这,是再多的金钱和地位也换不来的。
记得浪矢爷爷曾对他的儿子说:“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是的,每一个来询问的人,心底其实早已有了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决定。但似乎有了浪矢爷爷的肯定与认可,自己才能继续放心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坚定不移。
最后,当这个神奇的'凌晨带着低声叹息从这间老旧的杂货店中悄然而去的时候,人们走出这间屋子,重新面对可能不顺心、不如意但仍然要为之拼搏奋斗的人生。虽然离开了浪矢杂货店的解忧庇护,但每个人都不再迷茫彷徨。
“他们只是迷途的羔羊,手中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是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在最后为那位“无名氏”写的信中,浪矢爷爷替解忧杂货店写下了最后的回答,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解答疑惑,大概,也是作者对我们的回答吧。
合上书,沐浴在晨曦中,我似乎看见自己站在那间杂货店旁,被浪矢爷爷亲昵地摸着脑袋,告诉自己:梦想,喜欢义无反顾地坚定前行,继续加油吧!
解忧杂货店,不仅仅拭去了书中人物心中的烦恼,更解开了每一个阅读这本书的读者心底的锁。相信每个人都会尽全力去完善自己的将来,去努力为了梦想而奋斗,不留下遗憾的青春,不辜负年少的热血。在心怀爱与真的人的眼睛里,都闪着光芒。
读后感1000字篇4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善与恶从未有过界限。
不曾记得是谁说过,一个集体往往就是一整个社会的缩影。在《高老头》这部著作中,我们也可以借助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反观巴黎社会。
看完这本书时,我思索了良久,可是关于"人性"这个话题,始终未有确切的答案。
当时的人们,似乎都被笼罩在资本主义的巨大阴影下,没有人能够逃得出这样的浮华与奢靡。
而人性的背面,也由此向我们展现出来。
像高老头女儿们一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依旧是不少的,而我们总是会称这些人为——啃老族。为了一己私欲,这些人可以抛弃一切,所谓亲情,在他们眼中,也只不过是利益的工具罢了。
忽记得儿时读过的《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从这本书来看,本善的说法倒是不尽然的。做一个好人或许要用一辈子,但变坏只需片刻。为了满足心中欲念,多少人把自己由"善念"变"恶念",或许他们早已醒悟,可就是迟迟难以回头靠岸。
?高老头》一书中,性格特点最鲜明的莫过于大学生欧也纳。从懵懂到成熟,这种蜕变是血淋淋的。冷冰冰的社会法则放在青年人的面前,上前一步可能是天堂,亦可能是深渊。
世俗逼着大家步步前进,丝毫退路也不留,走进了资产阶级上流社会,就像是走进了屠宰场,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没错,人生就是这样,跟厨房一样腥臭。看起来,在那个所谓的资本主义时代并没有人会真正关心你,最爱你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你自己。可我们也不能仅凭此,就全盘否定了这个社会和你的人生,想要进入社会,你就只有逼迫自己变得更强。很多人最初的梦想,是被现实磨灭了的,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相信他们曾经都是有梦的人。至少,他们曾有过追逐。
其实,真善美丑都在我们自己心中,真正的善念,是人性最本真的东西,只要你想就随时可以将其唤醒。
我们没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我们可以做的,唯有在浮华中保全自己,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善恶真的不必分开谈,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有很多不可测的因素。但我也坚持,这些契机从来没有理由使我们背叛自己的心。
其实所谓人性的背后,不过只是你的心……
读后感1000字篇5
我兴味盎然地合上《明朝那些事儿》,金戈铁马,权谋诡计,风云际会,斗智斗勇,奋起反抗,忍辱负重的一幕幕都在我脑海中重现。
方孝孺,他或许并不是一个聪明人,他甚至只是一个书呆子,他的一生未经兵戈战乱,但在朱棣大军压境之下,仍然临危不惧,忠肝义胆、铮铮傲骨,天地可鉴。最后虽被朱棣凌迟处死,杀灭十族,他这一支再无后裔,但他却依然凭借忠诚二字而青史留名。朱元璋昔日对朱允文所说的话毕竟实现了一半,实现了最不可能实现的一半,“他一定会为你尽忠到底。”方孝孺做到了,他有忠心如此,何惧千刀万剐,粉身碎骨。
于谦,当也先的铁蹄直指京城的时候,他挺身而出,担负起保卫京城的重任,从那一天开始,他已经没有了退路,他不能疏忽,也不敢疏忽,半壁江山的命运都掌握在他的手中,在这一场景泰年间的巅峰赌博中,也先输得起,可他却输不起,但是他却默默地承担起了这个千钧的重担。当也先在京城下耀武扬威时,他用他瘦弱的身躯击溃了这个不可一世的也先。他的心里有保家卫国的信念,有对大明的无限的忠诚,他为大明所付出了一切,尽管他死于非命,却用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明的未来。
杨慎,大明三大才子之首,他饱读诗书、学究天人,在父亲杨廷和自动离去之后,怨愤冲天的他带领百官闹出了明史最大规模的罢工。失败之后,他被发往云南,却一直不理解父亲的主动退出,但当他亲眼见到父亲叱咤风云一辈子之后,也逃不过入土为安的命运,他在那一刹那之间幡然醒悟,人的一生,纵然何等的风光无限、权倾天下、不可一世;何等的家财万贯、挥金如土、一掷千金,却也终究躲不过这一抔黄土的宿命。从此他再不涉足官场,游历云贵川三地,吟诗作对,潜心著书,终得以善终,著作等身、名扬天下。他的才学冠绝当代,映照千秋,古今读书之人,鲜有人与他仿佛。
胡宗宪,一个聪明人,他明白,在黑暗的嘉靖朝,不投靠严嵩就没有出路,自己的抗倭大计、平生抱负也将毁于一旦,东南数省生灵涂炭。为了东南黎民苍生的安危,他舍弃自己的清高、名誉,换来东南总督的高位,他临危受命,与徐渭二人缜密策划,兵不血刃诱擒汪直,计杀徐海,瓦解了倭寇的主力,另一方面,他又提拔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彻底扫清倭乱。他是堪与于谦相提并论的社稷大臣。他保住了大明的东南江山,是当之无愧的抗倭第一功臣,但是他优点与缺点一样众多,最终落得个挥刀自刎,身首异处的凄凉下常是这些缺点将他一步步地拖向死亡的深渊,自杀之前,曾留下两句诗句“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在所有的锋芒展露之后,必定会是灭亡的前兆。明史忠实地记录了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忠心爱国,精通兵法,聪明绝顶和趋炎附势,巴结谄媚,贪得无厌。
徐阶,一生坎坷多舛,他作为六位盖世英才中的一员,出现在嘉靖朝这个斗争火焰异常炽烈的年代,他深通心学奥秘,尽管被迫低声下气,却无时无刻不在奋力地挣脱黑暗,走向光明。他忍气吞声十余年,终于发动了致命的一击,彻底击溃了严党,完成了惊天逆转。严嵩覆灭的一刻,他的眼前一定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夏言,古板严肃,一丝不苟却大公无私,宽以待人的老头,终生不肯沾染一点污浊的好人;沈炼,小小的锦衣卫经历,嫉恶如仇、仗义执言,一个虽然官职卑微,却敢于追寻光明的人;杨继盛,一名普通的进士,没有盖世的才华,却甘冒奇险,死劾严嵩,而是为社稷不忿,为苍生不忿,为被严嵩所冤杀的人不忿。而他们的下场都是一样的:死亡。但他们没有惧怕,他们相信,这是黎明前的最后黑暗,他们的死亡,必定能够打开严嵩毁灭的大门。现在,徐阶做到了,尽管他也玩弄权术,但他为江山社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一位优秀的内阁首辅,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一个能臣,一个好人。
还有很多,王守仁、张居正、高拱、杨廷和、李东阳、杨一清、姚广孝……
他们每个人都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而这许许多多的故事和那些许许多多的有名无名之人又共同串成了这二百多年的明朝岁月,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留给我们的,只有这些发黄发卷的史册和沉默不言的历史,伴随着人们一代代的成长,亘古不衰。
读后感1000字篇6
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曲催人泪下的歌曲……让我回味无穷,百看不厌。
蒋廷黼所著的《中国近代史》,贯穿了中国近代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至20世纪抗日战争爆发前的近一个世纪历史,讲述了整整一个旧民主革命阶段——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洋务运动,甲午战争,辛丑条约……作者用着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们描述着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翻开这本《中国近代史》,就仿佛掀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历史长卷。为何当时的中国多次被列强的铁甲钢炮给轰开了古老的大门?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人的守旧。中国人的守旧造成了他们思想的落后,思想的落后造成了科技的落后,科技的落后造成了国防的落后,国防的落后就造成了国家不保的危险。很可惜,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时,李鸿章勇敢地站了出来。
李鸿章,何许人是也?世界排名第九的北洋水师的创始人与统帅,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之一,晚清四大民臣……无数的荣耀集他一身,可谓是时势造英雄。或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李鸿章认清了只有向西洋学习才能自强的道理。
历史就是这样公正,也是这样的残酷,它不会给予弱小者任何悲悯,也不会给予强大者任何协助。当清王朝的统治者在宫殿里享着天伦之乐之时,西方的工厂里机器正在轰鸣。李鸿章向西方学习,建工厂,设学校,成立北洋海军。虽然他自强的方式很不错,但是他自强过后却也救不了国,因为他自强的不彻底,没有认清楚清王朝落后的根本原因,思想上不改变就算是他能力再强也是没有办法的。所以说,在那个时期,想要自强是有多么的困难。
历史早已过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因为即便我们对历史有多么的不满,我们也无法将它改变。无论是什么年代,都是属于强者的。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都要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如此这般,才能为祖国做出贡献。
读后感1000字篇7
20xx年7月30日,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希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不过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不过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么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可以依赖、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伤心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直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写的很美,读到这里,有种relieve的感觉,她终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接受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直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子,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一定要有1—2个特别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where there is awill,there is a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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