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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篇1
“千金难买的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每当挺大这首《永远是朋友》时,我便想起了我最熟悉的朋友——书。
我家有很多很多书。桌子上堆着、地上有两箱都是书、床上几本书,就连沙发上也有三、四本躺在上面。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看书,不是因为“黄金屋”与“颜如玉”的吸引,而是对书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喜欢和着迷。
有一次,妈妈正和别人说话,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妈妈阴着脸对我说:“大人说话,小孩子插什么嘴?”我不服气,马上说:“为什么不能插嘴?《好孩子百条》里面就有这么一条:大人说话时,小孩子就应该插嘴。我国宋代的大词人苏东坡,十四岁就敢于做、敢于说。为什么不让小孩子插嘴?小孩子插嘴可以提高他的思维能力、口才、听觉。”妈妈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旁边的人说:“这孩子嘴巴可真伶俐啊!这些东西是哪里学来的?”妈妈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说:“他呀!别的不会,就知道看书,简直是小书迷!”
说到“迷”,我可真的被书迷倒了。下课看书、走路看书,就连睡觉时也要看一会书。
因为书读多了,脑子里的词汇也越来越丰富。
有位名人曾说过:“如果,我们的人生没有了书籍,我们的生活就像鸟儿失去了翅膀,花儿没有了阳光。”我说人失去了书,生活就会黯淡无光,世界就没有了欢笑,人生也没有了喜怒哀乐,书是我们人类最好、最真实的朋友。
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篇2
我的好朋友他不是别的,就是我的表弟。
我的表弟,比我小八个月,却比我矮了半个头,嘻嘻!好,我先来介绍一下他。
小小的脑袋上却长了双大眼睛,闪着机灵的光(也的确,不然他的性格就白长了),小嘴巴说的话却像连环炮一样,别看他模样挺乖的,调皮的你不敢想像。
那次,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完成了我的大作,画完,我满意地拍拍手,去上了趟wc,不料等我回来一看,我的大作上爬满了蚯蚓,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了,他人呢?我四处张望却不见他的踪影,这小子,又逃哪儿去了?“葛骋畅!”我使出绝招——狮子吼,他这才从房间里探出脑袋。“说!是不是你干的?”我厉声问道,“这位小姐,请不要血口喷人,你说我干了这事,我咋不知道呢?”他说的很礼貌,眼中却尽是挑衅的光。轮到我无奈了,我确实没有证据啊!他一蹦一跳地逃开了。这样调皮真是有水准是吧?
其实,他也不是只调皮,他学习也真得很不错哦!是班上的尖尖,特别是数学,没事也爱做做奥数题钻研钻研。有时,我还得请教他呢!“大师,请问这题……”“哦,让本大师看看,是这样的……”待我明白后,他还装腔作势:“大师出马,人到事决!”哼!牛皮吹得也太大了!
这就是我的表弟,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跟他在一起,我觉得真的很开心。
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篇3
古道热肠,总是热情的对待他人,在我众多好友同学间,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李远芳。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一见如故,久而久之变成形影不离的“朋友”。有一次她拿着一串纸人偶给我看,真是玲珑小巧,可爱至极!我一看连忙问:“你做的吗?”她笑着跟我点点头,问我:“想学吗?”我激动的点头,她倾囊相授,教我各式各样的图案,那一天,真是快乐的学习日。
有一天老师叫我跟李远芳一起帮忙做小礼物。中午的时候,我们就到图书馆进行使命,当我看见那双纤细灵巧的双手时,我也好想拥有,因为她做得又快又好。回教室后,老师把作品打开,每个人都看得目瞪口呆,我真是与有荣焉!那些天,我们每天中午都去图书馆做礼物,做得不亦乐乎!
有一天,李远芳跟老师说:“因为好多礼物要做,所以要多一点人。”我一听还需要帮手,我好开心,因为我也变成小老师了,现学现卖啊!
记得又有一次,大概是刚开学的时候吧!老师分配扫地工作,远芳是扫厕所的,我只要扫完地,就会去女厕找她;只要有一些脚印在地上,她就会一直拖地,直到拖得很干净为止。远芳不管做事或做东西,一定做得很完美,这样的做事态度是我最需要学习的;而且,远芳下课都会埋头苦读,可是她的数学还是不尽理想,所以只要考数学,她都会“死得非常惨!”即使她考得很好,也不会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因为她的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也没有“吊车尾”而是刚刚好,不上不下。但我认为,以她做事的积极态度,以后一定会非常优秀的。
远芳如果把数学弄清楚,那她就样样精通了!她就是我最敬佩的同学,也是我不离不弃的好朋友了。在这圣诞花开的节日,我要祝福她,谢谢她——“一定要幸福喔!”
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篇4
“朋友”的含义,几乎每一个人多只是知道皮毛,而真正的内涵并没有理解到,更别说理解透彻和交朋友了。
我就有一个好朋友,她常常逗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给我鼓励。
她1。6米的个子,梳着漂亮的马尾辫,乌黑发亮;她的鹅蛋型脸上露着难以言表的风韵,上面镶嵌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纯净得犹如人工画似的,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当眼帘低垂时,给玫瑰色的脸颊投去一抹淡淡的阴影,俏皮的小鼻子细巧而挺秀,鼻翼微鼓,与其他的器官来了个完美的搭配。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微启柔唇,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牙齿。皮肤的颜色就像为曾经人手触摸过的蜜桃上的绒衣。
我们的性格很合得来,都是那么的喜爱宠物。在我们失去爱宠时,都选择了向日记本倾诉一切的一切;当我们得到爱宠时,都是一样的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当我们谈论爱宠时,比什么时候都要幸福呢!
她常常使尽全力帮我排忧解难。记得那是四年级的一天,模模糊糊的记得那时候我们练着什么,忽然下起了雨,天空没有像小说描写的那么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却依旧凉飕飕的。我的衣服只是一个单薄的半截袖,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解散之后,她对我嘘寒问暖,之后毫不犹豫地将外套让我了我。我望着她,既没有伸手,也没有走开,还是她将衣服塞给了我。顿时,一股暖流袭进了我的心房。我感激的望着她,却什么也没说,偶然望见了她那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知己、我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篇5
在我的朋友圈子里面,有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些人,虽然没有天天在一起,但是我们之间的感情,是绝对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质的。
记得在我刚进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要军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操场上面,当时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在晚上自习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面,没有去跟任何人说话。
军训结束了,第一节班会,班主任就叫我们每个人上台做一个自我介绍,当时我也就没这个心情去听,就趴在桌子上看书,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大家好,我叫刘露露,来自监利,我喜欢唱歌,跳舞,画画,也很喜欢英语,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缘分让我们聚在了一起,希望大家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共同的学习,共同的进步,谢谢大家!”此时,我抬起头,一个女生,正往座位上面走去。当时班上的男生都疯狂了,吹口哨的吹口哨,拍桌子的拍桌子,反正所有疯狂地事,此时此刻在我们这个教室里面都能看到。
我仔细的打量着她,白白胖胖,粉嘟嘟的,扎着一个马尾辫,看起来很可爱,虽然很胖,可是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赘肉,让人看到了就有一种想要亲近的感觉,所以也怪不得那些男生会疯狂了,连我这个女生看到了,都忍不住的抹口水。
当时,我以为她很难亲近,没想到,她比我想象中的要随和很多,老师在第一次换位置的时候,就把她换在了我的前面,当时我可高兴了,终于可以跟她说话了,她桌子搬完之后,马上就跑过来帮我搬,连自己的书都还没来得及整理,一口气把我的桌子从左边,搬到最右边,连口气都没有喘,当时我看的都惊呆了。
然后上课的时候,我就在她后面拉她的衣服,跟她说话,连被老师点名了她也没怪我,下课的时候还帮我倒水喝,有时间课余时间长,我们就一起去上厕所,在操场上她就背我,等等。
就这样,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有时候放月假还跑到她家里去玩,她妈妈对我们都很好,做很多好吃的菜我们吃,跟我们洗衣服。可是这开心的日子没过很久,她就不读书了。当时我听了真的很伤心,哭了很久,也很舍不得。我想也许这样,才是她自己真正想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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