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是对作品的一种回应和思考,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28写作材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作文:读后感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读后感篇1
此刻世俗的感情让我有点看不大懂,此刻更多的感情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也许在朋友之间,谈起真爱还真有点不好意思,最近看了《孔雀东南飞》一书,去找一下传说中的感情。在看之前,还特意了解了一番:此书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被人称之为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是我国古代民间文学中的光辉诗篇之一,它讲述了发生在庐江郡的一桩婚姻杯具。历代传唱,成为艺术创作不竭的源泉。
如果问爱一个人需要什么?也许我会想半天,转着眼珠还想不到一个让我坚定的回答。在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觉是主人公似乎在回答我,这份感情需要全身心的付出,致死不渝的信念书中的主人宫身边发生种种事端全都被一样东西所驱动和主宰,也许那就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怀疑、猜忌、误解,一波没停一波又起的兴风作浪,这些渗透进了他们的感情中,出现裂缝,必须要及时补全,不及时修复这后果根本无法想像。
文中由于男母的极度冷眼,嫁入才两年的妻子无奈之下回了娘家。对此,男主人宫却无能为力,在孝字当头的社会里,他断然选取了妥协。纵使男主人宫极力的保护着自我爱的人,无奈之下送了爱人回了娘家,也许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两全的办法,公务缠身的他实在无法顾及家中变故,也许当初只想缓和一下局势的他,根本不会料想到由此而引发的后果,从此人隔两地的同时也隔绝了两颗相爱的心。
按照当时的风俗,媳妇被婆家赶回家也就相当于被休弃了。在这种风气的时局下,经过了漫长而又消沉的岁月中,男主人宫当时鉴别时给她的誓言和期望,犹如残留的烛光一样越来越暗。在家人的再三劝说让她重新再嫁下,与处在当时环境的她心里萌生的怀疑,种种的叠加之下,她最后还是支持不下去了。心神不定的她糊里糊涂的答应了家里人说的再嫁一事。也许当时的她只仅仅为了明白他还是爱她的,他立刻就会来接她的,她是在为了确定什么还是在试探什么呢,在我看来,这场感情皆因此而暗淡下去。如果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时,那种雨过天晴、心花怒放的情绪怎样能不使她欣喜若狂,此时的他们深情对望着,她的心结不复存在。但男主人宫的话却深深的刺痛了她,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这时后悔不已的她应对另外一个误解,她无能为了了。
在她认为只有死以证明她对他的爱之深,爱之烈。结局是美满的,他们完成了他们认为最能保留这段感情的唯一方式。在最后他们临死前,心中不再疑惑什么,不再猜忌、没有误解。那些以前让他们尝尽心酸的事情将永远不会再撼动他们的感情了。他们能够相爱到永远。
作文: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诗集,而且我也没有看完书,但并不妨碍我写这一篇读后感。
?心的深处有个宇宙》这是个书名一眼望去并不像一本诗集的名字,至少我看来不是,当我在看诗集中编者对书名由来的解释,让我立刻对书名有了认识。诗不管中国的诗词;还是外国的诗词,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的,在我眼里都是当时作者心中的感想感受,用自己的语言诠释出来,与他人分享。而书名的“心”在我看来就是人的思想,为什么说是深处,因为是常人感受不到的。只有当人受到了艺术的熏陶,才能以自己思想的深处打开这个宇宙,这个宇宙便是创作灵感的源泉。
它的内容我不好概括。因为它是一首首来自国外近代著名诗人中的诗,虽说大部分诗并不是那些著作的代表作,但都表达了作者浓烈的情感。我虽然有些诗看不懂,但有许多作品触动我心。而且除了诗,还有编者自己对这首诗的理解及诗人一生的概括,所以即使有看不懂的诗,也不妨碍我阅读。
在读诗的过程中,也能使我静下心来丰富我的词汇。在书中我看过的感触比较大的诗,是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当你老了》。这首诗的第一句“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我能回想起之前一首同名的歌曲,歌词中用的就是这句诗。而这首诗的下文,“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读,回想你过去的眼神的柔和,回想起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这是一首写爱情的诗,而我觉得它不仅可以表达爱情也可以表达友情和亲情,当朋友老了依然不离不弃,当家人老了依旧相亲相爱,不在乎时间在对方脸上留下的痕迹。或我的感觉是错误的,不正确的,但依旧坚持,不因为其它的事物,是因为就是这样的感受,是内心的感觉。难道用来表达爱情的,就不能用来表达亲情和友情了吗?
诗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我为什么这样理解诗,因为我的心的深处有个宇宙。
作文:读后感篇3
“我可不可以自暴自弃,死在一条鱼面前。”“同他们斗,我会一直斗到死。”圣地亚哥的性格是从不低头的,他会一次一次与失败作斗争。
圣地亚哥就是海明威笔下创造的一个“倔老头”。他是一个渔民,渔民最需要的当然是鱼肉了。圣地亚哥经常和海里的鱼打交道,在经历了84天空欢喜和一无所获后,上天终于眷顾了他,他发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大许多
的马林鱼。马林鱼拖着他游了三天三夜,终于被老人捕到了。可有一群饥饿的鲨鱼想吃光老人的鱼肉。老人又和鲨鱼搏斗了一番,可能是由于他的力气全用在了捕鱼上面,所以,他输给了一群鲨鱼。老人可能觉得就算失败了
,也要证明自身有过战利品,所以他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把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个大脑袋的马林鱼骨架拖上了海岸,然后,疲惫地倒在了床上。
老人虽然败给了鲨鱼,可他并没有真正输。他是一个胜利者,没有抱怨,而是去挑战了自我,他赢了他自身。在海上出行的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顺利的,可他连想都没想过要放弃。他不仅不怕失败,还相
信自身。他有时虚弱得快不可以了,却总能一咬牙,等待胜利。他遇到困难一直冷静下来动动脑子,可以说他是一个与众不一样的老头。
没尝试又如何能知道自身不可以呢?勇敢走向失败,我觉得不管赢没赢,都是胜利。对前方的未知不惧怕,反而微笑面对,坚持不懈,你就是一个勇者。
作文:读后感篇4
初期,他闹龙宫,闹地府,闹天宫,一切循着追求自由的个性,尽情抒展着自己的抱负。即使在后期随唐僧西天取经,归依佛门,他也不是单单的一任别人为他做主自己的事情,不是无条的服从,依然保留着自己独立的人格。不论是多大的佛,多尊的圣,如果有错,他还是据理力争,绝不妥协。这和他初期大闹天宫时的性格依然吻合。
在他的身上,有着打抱不平,为民除害的江湖气息。而且机智灵活,加上筋斗云与七十二变,更使他如鱼得水。
他,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行者。是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明灵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八九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须菩提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 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他聪明,机智。比如:第五十四回,西梁女儿国国王欲招唐僧做夫婿。孙悟空使"假亲脱网"之计——先准了国王亲事,登宝殿,请女王取出御宝印信来,宣徒弟们进朝,把通关文牒用了印,在请女王写个手字花牙,交付给徒弟。然后给我们送行,到了城外。悟空使个定身法。这样一则不伤了他性命,二来不损了唐僧的元神。
我认为取经队伍中悟空其实是悟性最高的,他也是唯一早已脱胎换骨领悟佛法真谛的,可以说其他三人是经历了层层磨难才达到成佛境界的,而悟空在戴上金箍从此跟定唐僧那一刻就已"悟"到了。且看他师徒对取经的谈话:行者笑道:“早哩!早哩!正好不得到哩!”沙僧道:“师兄,我们到雷音有多少远?”行者道:“十万八千里,十停中还不曾走了一停哩。”八戒道:“哥啊,要走几年才得到?”行者道:“这些路,若论二位贤弟,便十来日也可到;若论我走,一日也好走五十遭,还见日色;若论师父走,莫想!莫想!”唐僧道:“悟空,你说得几时方可到?”行者道:“你自小时走到老,老了再小,老小千番也还难。只要你见性志诚,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
“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可见悟空已是领悟了“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真理。世间人问佛在何处,其实佛即各人心间一泓清潭。
我们心中也有一潭,只有让其清澈无比,才可心中有佛,眼中是佛。让我们与孙行者一起努力吧!
作文:读后感篇5
《昆虫记》是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哲理,描述了昆虫世界的生存战争、产卵,非常生动有趣。相信你看了一页,就入迷了,迷迷茫茫的进入了昆虫世界。现在,我带你们去“采访”一下所有著名的昆虫,让他们给你讲述精彩的故事……。
螳螂是一种很威武的昆虫,但是古代人民却称它为修女,就连做事稳当的我,也感到惊讶。螳螂非常的残忍,我要这样来形容它:凶恶如猛虎,残忍如妖魔。捕猎比它大的多昆虫,对它来说却是小菜一碟,就像一只狼面对一只比自己大十几倍大象。不过一说到家庭的责任,螳螂就能算上一个好妈妈了,它能为自己的宝宝准备结实温暖的巢和丰盛的食物。只不过没有人类妈妈们的温柔体贴。
再说蝉吧!喜欢唱歌的蝉,几乎是唱歌第一吃饭第二了呢!而且,人们为了说蝉非常喜欢唱歌,还编了一个蚂蚁与蝉的故事,虽然这是瞎编,胡说一气,但是还是有一点道理。不过,我想问,蝉是怎么产卵的?
然后,就算的上可爱的七星瓢虫了。普罗旺斯乡下的女孩还要用七星瓢虫来给自己算算未来,给七星瓢虫取了个很好的名字,叫淑女虫。不过七星瓢虫有些残忍,你看,它正迈着淑女小碎步,向一只蚜虫进攻呢!
我还喜欢赛西蜣螂。有着做父亲的本能,不像别的昆虫,结完婚,就瞎晃去了!可他却不是,把孩子养大才走,让我很感动。
其实昆虫世界也是打打杀杀的,非常恐怖,一般是体会不到的,只要你用心看,就能体会得到。但是,有时候,昆虫也会有软弱的一面。
作文:读后感篇6
有本书不知大家读过没有,那就是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其中三只小公狼是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小母狼是媚媚。
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有一个当狼王的梦想,可惜却早早死了,于是紫岚把它丈夫的梦想寄托到了黑仔的身上,所以竭尽全力培养下一代狼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黑仔在外捕食时被金雕叼走了。
无奈的紫岚把狼王梦又寄托到了蓝魂的身上,蓝魂渐渐成了它所期望的那样,可是在和老狼王搏斗的时候,蓝魂害怕了,逃跑时掉进了猎人的陷阱之中,紫岚不忍心看到蓝魂痛苦的样子,所以咬断蓝魂的喉咙,多么让人伤心。
即使这样,紫岚也没有失去信心,又把希望放到了双毛的身上,双毛从小自卑,所以紫岚没少打它,正是因为这个,有一次激怒了双毛,双毛再也不想挨打了,一怒之下把紫岚后腿咬瘸了,双毛开始胆大起来,紫岚也暗暗高兴。可是双毛在一次和老狼王打架时,被老狼王的一声吼叫吓倒了,立刻变回了原形,结果就被老狼王咬死了。
紫岚没有为此而倒下,又开始培养媚媚的孩子,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其实,沈石溪不止写了这一本书,还有好多关于写动物的小说,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狼王梦》了,因为我看到了,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伟大的.母爱,甚至表达母爱的方式和人一样,用心良苦,虽然孩子也许不理解,但是宁可被误解,也希望孩子能优秀,不管是动物还是人,母爱同样无私、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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